洁净厂房安全疏散门及防排烟系统设计要点
洁净厂房的消防验收常常困扰业主及工程技术人员。消防讲究在事故时以最短的路径,畅通无阻地撤离火灾现场。因此,消防门不能上锁,需直通室外。而净化厂房的污染控制方法之一是靠密闭、压差来实现,通向室外的门需设置两道且密闭性能要好,消防门根本不能满足这一要求。这一矛盾一直是消防验收的主要矛盾之一。所以,在过去,消防验收时,把安全密闭门打开,验收过后,再把门密封起来,这种做法隐患很大。后来,经过技术人员的努力,把通向室外的安全门改为钢化玻璃落地密封窗,旁边配置不锈钢小锤。火灾时,用小锤击碎钢化玻璃,洁净室工程内的人员逃离现场。密闭落地窗的密封效果很好,即使是单层,也能满足洁净厂房的要求。
净化厂房内的人流、物流通道由于污染控制的要求,设置的室多、门多、且有些门还需连锁。所以,不应作为疏散通道。洁净厂房每一层、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,规范要求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并加闭门器。前已述及,这种安全疏散门不能满足洁净室控制污染的要求。对于洁净厂房的疏散走廊,通常也是洁净走廊,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 50073----2001)规定:“洁净厂房疏散走廊,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。洁净厂房机械防排烟系统宜与通风、净化空调系统合用,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J 16-2001)的要求”。对于这条规定执行起来确实有难度。因为,在疏散走廊设置防排烟设施还比较容易,而洁净室机械防排烟系统虽然允许与通风、净化空调系统合用,但具体实施起来很难。如现在使用的排烟口不能满足净化厂房的要求;对于没有排风罩的洁净室,把高效送风口作为火灾时的防排烟口更是难以做到。介于以上困难,在防排烟系统设计时,宜采用设计方案先行报审的方法。即根据洁净厂房的性质,生产工艺特点,发生火灾的可能性等因素,制定出个性化防排烟方案,对于特殊难以实施的条款,设计出相应的补救方案,一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,得到许可后再进行施工。在净化厂房内,建议采用独立的防排烟系统。尽管吊顶夹层中的管线较多,对于新建洁净室,通过调整送、回风管的位置,独立的防排烟系统还是容易布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