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 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 由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行业标准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1996年)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。该规范是为贯彻执行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1992年),按国家医药管理局的要求,并参照世界卫生组织(WHO)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,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实际水平和医药行业的生产现状出发制定的,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外GMP的进展和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实践经验,提出了我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的基本要求,供各单位在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中执行。 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以微粒和微生物为主要控制对象,同时还需对其环境温度、湿度、新鲜